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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中央日前印发了《建立健全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—2012年工作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规划》),作为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,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把落实《工作规划》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,列入议事日程,深入学习宣传,认真组织实施。
一、提高认识,增强学习贯彻《工作规划》的自觉性
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,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、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,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、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,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,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、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、新问题,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、艰巨性和复杂性。我们要以学习贯彻《工作规划》为契机,积极主动地整体推进适合我校、我院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为学校和环境学院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,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。
二、认真组织、将学习《工作规划》纳入本学年理论学习计划中
各党支部要把对《工作规划》的学习和宣传纳入到本学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之中,要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结合身边的人和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讨论,提高思想认识,进一步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具体措施。同时,各支部可采取党组织生活会、交流座谈会、网络、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,形成学习落实《工作规划》的良好舆论氛围。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学习和宣传《工作规划》的情况,及对贯彻落实《工作规划》的意见和要求,于2008年10月29日以前,书面报学院党委。
环境学院党委
2008年9月25日 |